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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付红玲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
份数 420,316,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92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股份数 41,462,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
420,292,2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89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数 23,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02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历年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投资新能
源车用核心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303,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9%;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4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
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