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付红玲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数 420,354,2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96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 41,500,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420,292,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89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62,1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071%。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2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4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2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4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四、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均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 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