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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付红玲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数 420,354,2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96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 41,500,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420,292,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89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62,1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071%。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2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4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2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3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292,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2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4 %;反对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四、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均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
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