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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9-08-01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7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1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付红玲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
份数 423,385,6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15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数 41,731,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423,092,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681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数 293,5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33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付红玲女士、蔡承儒先生、张晶女士、李成忠先
生、闫瑞女士、梁超先生(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付红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102,2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3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8,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9%。

    1.02 选举蔡承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098,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2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4,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

    1.03 选举张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098,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2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4,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

    1.04 选举李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098,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2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4,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

    1.05 选举闫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098,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2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4,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3%。

    1.06 选举梁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099,6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25%,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5,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邢敏先生、束哲民先生、赵春祥先生(排名不分

先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邢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103,6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34%,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49,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3%。

    2.02 选举束哲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107,2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2%,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53,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29%。

    2.03 选举赵春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107,2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42%,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53,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亚超先生、孔令峰先生(排名不分先后)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朱巧云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李亚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113,4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57%,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59,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7%。

    3.02 选举孔令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23,113,4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357%,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1,459,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3,097,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20%;反对 28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01%;反对 2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3,194,5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9%;反对 1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54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1%;反对 1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的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

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