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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敏)2020-04-03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邢敏)

    本人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19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

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现场

会议 2 次,委托独立董事赵春祥先生出席 2 次公司董事会,未列席股东大会(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召开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

时,本人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经审慎独立地研究、判断,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发挥本人的业务能力优势,对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积极进行研究分析,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审核重大事项决策程

序的科学性、合规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9年7月3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19年8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2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

点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

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积极履行
自己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进行审议并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维护了公司及
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0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

专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邢   敏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