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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21-02-03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付红玲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
份数 382,989,6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223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股份数 1,335,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
382,532,7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70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数 456,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52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91,0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1%;反对19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7,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18%;反对 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91,0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1%;反对19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7,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18%;反对 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91,0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1%;反对19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7,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18%;反对 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的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