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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增加普通合伙人的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增加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阳投资”)
共同投资设立珠海云意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
金”)。产业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其中道阳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以
货币出资人民币 45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8,955 万元。产业投资基金完成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营
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额的
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2019-072、2019-079、2020-019、
2020-040)。

    二、本次增加普通合伙人的情况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道阳投资将其持有的产业投资基金认缴
出资额 9 万元转让给王永,此次份额转让后,产业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为 2 名,
有限合伙人为 1 名。其中普通合伙人道阳投资为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王永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王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
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加合伙人前后,产业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增加合伙人前: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道阳(横琴)股权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80          0.5%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5,820        99.5%
                   有限公司

                     合计                        36,000        100%

    增加合伙人后: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道阳(横琴)股权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71          0.48%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王永           货币           9           0.03%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5,820       99.50%
                   有限公司

                     合计                        36,000        100%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名称和住所
    企业名称:珠海云意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233 号(集中办公
区)。
    (二)合伙目的、合伙期限及退出方式

    合伙目的:投资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汽车智能化产业链、汽车电子上游

产业链、智能制造产业链等相关领域,充分把握相关产业发展机遇,促进战略目

标的实现。

    企业期限(即基金存续期)为 7 年,自合伙企业完成注册之日起计算,其中

5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一年投资期或延长一年

退出期。

    退出方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投资项目可以考虑并购、IPO、股权
转让和创始股东回购等多种形式退出。有限合伙人如未来拟收购基金投资项目的,

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

将参考市场公允价格,保障投资者及中小股东权益。对于与有限合伙人现有产业

相关或有产业协同效应的项目,当该项目以并购方式退出时,有限合伙人享有同

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36,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各合伙人

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额/万元     比例
              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71      0.475%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王永             货币        9       0.025%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5,820     99.5%
                            司
    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根据投资进度分期出资,三年内出资完毕。前期已实
缴出资人民币 27,500 万元,后续出资全体合伙人按上述认缴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到位,具体出资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为准。

    (四)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分配采取“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

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下述原则及顺序进行分配:

    支付管理费和本合伙企业的运营费用。如管理人按照本协议应当获得的管理

费以及本合伙企业的运营费用尚未被足额支付,则应首先足额支付或补足应付管

理人的管理费以及本合伙企业的运营费用。

    在基金收回成本并达到门槛收益年化单利 8%后,对于基金投资收益年化单

利 8%-20%的部分,有限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按 80%和 20%的比例分配;

对基金投资收益超过年化单利 20%的部分,有限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按

70%和 30%的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
额分担,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

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全部出资额为承担债务最大限

额。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

    (五)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同意委托王

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

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的最高决

策机构,基金所有对外投资业务、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投资退出等相关重大事宜,

均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设 3 名委员,其中普

通合伙人委派 1 名,有限合伙人委派 2 名,议案需 2/3 及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未设置一票否决权机制。

    (六)管理人

    合伙企业委托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与本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并根据相关协议及法律规定,负责

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

谈判,作出投资和退出的决策,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等。

    本合伙企业在基金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1%收

取管理费;在基金退出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基金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

1%收取管理费;延长期及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七)合伙企业的托管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资金不委托第三方银行托管,执行事务合伙

人应保留合伙企业资金存放的银行账户对账单,有限合伙人可随时要求检查对账

单。本合伙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合伙企业的资金存放于该账户。

银行账户进行封闭管理,即从本合伙企业账户支付的投资款项,在投资退出时,

回收资金必须回到本合伙企业账户。

    (八)投资业务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包括:投资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汽车智能化产业

链、汽车电子上游产业链、智能制造产业链等相关领域。
    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一)对外举债;(二)从事担保、抵押、委

托贷款等业务;(三)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

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四)向任何第

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五)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借; 六)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七)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八)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投资过程中的闲置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

可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资于银行存款、合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类理

财产品(含货币市场基金)、国债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提高资金存放收益。本合伙企业因流动性投资取得的现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取

得时不进行分配,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投资。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内容与合伙人之间的其他协议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或与本基金和基

金管理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如有)的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若本协议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将作为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

基金合伙协议。

    四、本次增加合伙人对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影响

    本次增加普通合伙人后,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按照合
伙协议的约定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本次变更未改变产业投资基金的运
营管理团队,不会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产业投资
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