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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2-09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 1,73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