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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2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负责
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 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增加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额的议
案》;
    (二)2020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0 年 8 月 2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
于增加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额的议案》;
    (四)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0 年 12 月 1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要求,召
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
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滥
用职权、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监
督和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报
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
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购买、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无提交监事
会审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等事项。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9%,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担保事项外,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
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经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
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如下:
     1、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
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
方的合 法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及股
东利息的行为发生。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