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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
体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
险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
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
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额度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
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
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8、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9、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措施如下: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理财策

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时进行投资;

    (2)委托理财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需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投资产品名称、
金额、期限、投资类型、收益计算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4)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并

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总

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并负责委托理财相关资金的调

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

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账外

投资。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

分析和判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12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12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以往委托理财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发表了如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