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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