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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0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 26 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晶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名,代表股份数 384,019,1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3422%。其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6 名,代表股份数 2,365,2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 次股 东大 会现场 会议 的股 东及 股东代 理人 共 3 名, 代表股 份数
381,653,9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69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6 名,代表股份数 2,365,24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273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过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
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3,183,9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25%;反对 80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886%;反对 80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14%;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0%。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3,183,9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25%;反对 80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886%;反对 80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14%;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83,183,9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25%;反对 80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886%;反对 80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14%;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3,167,4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82%;反对 8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7%;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10%;反对 82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90%;弃权 2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125,9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74%;反对 88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0%;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364%;反对 88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9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148,3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32%;反对 8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7%;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94,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834%;反对 82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90%;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130,1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85%;反对 88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6,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40%;反对 88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8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186,0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31%;反对 83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2,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774%;反对 8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新能源功率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192,0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46%;反对 82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8,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310%;反对 8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半导体分立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3,192,0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46%;反对 82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8,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310%;反对 8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延、陈汐玮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