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的
    相 关 事宜。本次归属事项完成 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866,036,018 股增加至
    870,160,818 股,相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866,036,018 元增加至人民币
    870,160,818 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由于上述事项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具
    体修改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866,036,018.00 元。                870,160,818.00 元。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新增       新增条款,编号递延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866,036,018 股,均为普通股。       870,160,818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列方式增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
                                                转股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
                                                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第二十三条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第二十八条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第二十九条   的股东……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第三十九条   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 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
             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
             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 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
             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
第四十条                                         删除,编号递延
             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第四十一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本 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第四十二条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提供的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方提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
           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 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六项担保事项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股东         除上述条款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
           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担保 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
           行为涉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联方提供担保之情形的,应经出席股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时
           东大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 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实行追责制,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章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
           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之和。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第五十条   会。同时向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 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江苏证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以下内容:                         内容:
                ……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现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
第五十六条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 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束当日下午 3:00。股权登记日与会 不得变更。
             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
             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
             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                               ……
第五十七条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
             以普通决议通过:                   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告;                                        ……
第七十七条
                ……                                (五)公司年度报告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外的其他事项。                     事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   以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散和清算;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七十九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
                                                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五条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 第八十五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
             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
             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 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
第八十五条   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 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
             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 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
             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 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不予表决。
             第一百零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一百零一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删除,编号递延
    条       会会议;
                 (二)任职期内连续 12 个月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
             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零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董事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百零二
               和江苏证监局报告:                  删除,编号递延
    条             ……
                   (三)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
   新增        新增条款,编号递延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有关情况。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
               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 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
               续,其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 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
               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辞职生效 当然解除,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 3 年
               或任期届满后 3 年内仍然有效。       内仍然有效。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
第一百零四     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
                                                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
    条         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所负的其
               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 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所负的
               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
               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 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
               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
                                                   下结束而定。
               第一百零九条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 第一百零九条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 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
               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 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第一百零九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条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 一百一十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
               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
             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
             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
             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
             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议
             闭会期间行使除前两款规定外的部
             分职权,但授权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第一百一十四条     股东大会根据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      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
             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会 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会对于下述交易
             对于下述交易的审批权限为:           的审批权限为:
                 (一)董事会审议公司收购或出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 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
             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 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
             委托贷款、对外投资等)、提供财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一百一十   重组、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
  四条       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的权限如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民币;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
             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发生本章程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发生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一十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所述交易(受 百一十三条第一项所述交易达到下列标
  五条       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准之一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
             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3,000 万元人民币;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万元人民币;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民币;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3,000 万元人民币;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
             人民币。                              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履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发生第一百一十
                                                   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
                                                   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
                                                   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
                                                   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
  新增       新增条款,编号递延
                                                   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前述
                                                   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第一百一十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六条       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
             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 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
第一百二十
             开 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在特殊或 知全体董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以现
  二条       紧急情况下以现场会议、电话或传真 场会议、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召开临时董事
             等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除外。 会会议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第一百三十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二条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 东代发薪水。
             薪。
             第一百三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第一百三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
  八条                                            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 第一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
             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
             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 事。
第一百四十
             分之一。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
  四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得兼任监事。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不得兼任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新增        新增条款,编号递延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定期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第一百五十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偿责任。
    条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
               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
               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
               换。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事会应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 应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合法权益。
                   ……                               ……
第一百五十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一条        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
                   ……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已
               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 经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要求
第一百五十
               规定,已经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其予以纠正;
   二条        的,应当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及时向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向中国证监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报告;                             ……
               ……
第一百五十三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
    条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 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 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以
             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 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事。                                   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以记名或举

                 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以记名 手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
             或举手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监事有一 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
             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 过。

             上监事通过。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年度 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 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
第一百五十
             规定进行编制。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八条                                          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政策为:                           为:
                 ……                               ……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第一百六十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三条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过 3,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
             元;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第一百六十
             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六条       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
             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 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
             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 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
             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 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
第一百七十
             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 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
  六条       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送出 真方式送出的,以该传真进入被送达人指
             的,以该传真进入被送达人指定接收 定接收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
             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
                                                 送达日期。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解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第一百八十
                 (一)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六条                                               ……
             由出现;
                ……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
                                                 八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
                                                 改本章程而存续。
  新增       新增条款,编号递延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第二百零一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徐州工 歧义时,以在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最近一
    条       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 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
第二百零五   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条       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之日起实施。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等事宜。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
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