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4-16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接到公司监事姚炯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姚炯先生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44,39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比例
竞价交易 2015.4.13 37.00 154,940 0.11%
竞价交易 2015.4.14 34.48 289,456 0.20%
姚炯
合计 444,396 0.3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33,200 1.34% 1,488,804 1.03%
姚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300 0.34% 38,904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9,900 1.00% 1,449,900 1.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所载姚炯先生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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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自上述承诺期届满后的前三十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将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姚炯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483,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已于
2015年4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4、姚炯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四、备查文件
1、姚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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