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4-18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接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人济”)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北京人济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4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60,40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竞价交易 2015.4.16 30.71 1,543,402 1.07%
竞价交易 2015.4.17 30.47 317,000 0.22%
北京人济
合计 1,860,402 1.29%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440,402 11.42% 14,580,000 10.13%
北京人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0,402 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80,000 10.13% 14,580,000 10.1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所载北京人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自上述承诺期届满后的前三十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将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北京人济所持公司股份中的4,860,000股(占其年初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已于2015年4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4、北京人济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其仍持有公司
14,5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13%,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北京人济于2015年4月14日至4月17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人济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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