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确定4月10日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授予日/授权日。
授予日/授权日后至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股票登记前,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的劳
动合同到期,双方均决定不再续签,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调整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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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5 年 4 月 22 日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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