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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21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自2015年7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增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
    2、增持期间: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
    3、具体增持情况:王建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
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合计金额
800万元。本次增持前,王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24.79%;本次增持后,王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356,7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5.03%。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未曾减持过公司股份。
鉴于目前整体的资本市场环境,使得公司股票市值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足信心,同时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做出了上述增持决定。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四、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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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王建新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月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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