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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5-08-2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裕兴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兆院                       联系电话:021-203335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媛媛                       联系电话:021-203333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件一致                                       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超募资金项目<功

                                             能性聚酯薄膜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的

                                             议案》,同意功能性聚酯薄膜技术研发中心二期

                                             建设项目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122.92 万元不再


                                         1
                                            投入。除以上项目外,其他项目进展均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除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总结报告外,东海证券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过其他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3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及再融资概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良好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施
 1.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裕兴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建新于 2011 年 2
                                                      是         不适用
月 18 日和 2011 年 12 月 13 日并出具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
 2.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自上
述承诺期届满后的前三十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将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                                                  是         不适用
 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后,作为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将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3.关于现金分红分承诺: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
                                                      是         不适用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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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兆院                          马媛媛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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