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2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裕兴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上半年末,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截至上半年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上半年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 年上半年度(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除已经履
行决策程序核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向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浙江海丰花卉有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构成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存
在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彭 懋                 戴伟忠                杨佳文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