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8-21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核,并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王建新先生、章平镇先生、刘全先生、朱益明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彭懋先生、戴伟忠先生、杨佳文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
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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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新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1971 年 5 月至 1997 年 3 月,就职于常州江南机具厂,先后担任科长、
副厂长、厂长等职务;1997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常州绝缘材料总厂厂长;
2002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常州绝缘材料总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7 年 5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常州依索沃尔塔电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常州欧龙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 年 9 月起至 2010 年 10 月,任艾维特电气绝缘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常州迅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1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裕兴有限执行董事;2009 年 5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
董事长,兼任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建新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6,821.3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2%,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章平镇先生:194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至 1986
年高中毕业上山下乡务农;1986 年至 1988 年,江苏省电大经济系毕业。1988 年
至 1996 年,就职武进计委协作公司;1996 年至今任北京人济副总裁。2012 年 9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
章平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北京人济副总裁外,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全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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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1992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常州绝缘材料总厂、常州绝缘材料
总厂有限公司,历任团委书记、广州办事处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裕兴有限副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裕兴股
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总经理。
刘全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335.9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朱益明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
程师,常州市功能聚酯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1999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
常州江南机具厂任技术员;2001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江南运输机械有限公司任工
程师;2002 年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常州绝缘材料总厂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4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裕兴有限任生产部经理助理;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裕兴有限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部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裕兴
股份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副总经理。
朱益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3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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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懋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博士学
位,副教授。2001 年 9 月起就职于浙江大学高分子系,从事高分子材料及复合
材料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8 项;
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4 项。现任浙江省
塑料工程学会秘书长。2014 年 12 月起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
彭懋先生于 2014 年 5 月获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
证书》。
彭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戴伟忠先生:1965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江西财经学院(现更
名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7 月上海立信会计
高等专科学校(现更名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系任教;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所长
助理、副所长;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
作,任发起人,副主任会计师;200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江苏公证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副
主任会计师,常州分所副所长、常务副主任会计师,常州分所所长;2014 年 1
月起至今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任管理合伙人,常
州分所所长。2015 年 6 月起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
戴伟忠先生于 2002 年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培训结业证书》。
戴伟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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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佳文女士:1968 年出生,三级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法
律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经济法专科,东南大学国际经济法本科)。1991 年 6 月-1994
年 12 月常州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 年 1 月-2000 年 10 月常州市新联律师
事务所合伙律师;2000 年 11 月起至今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兼任常州
市仲裁委仲裁员。2015 年 6 月起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佳文女士于 2011 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佳文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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