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04-26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证券代码:300305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98 人,具体参
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
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379.56 万元(含),资金来源
为员工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等。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
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目录
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4
释义................................................................................................................................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一)依法合规原则 ............................................................................................................... 8
(二)自愿参与原则 ............................................................................................................... 8
(三)风险自担原则 ...............................................................................................................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9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 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1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 11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 11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 11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及展期安排.............................................. 1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1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 12
(三)其他禁售规定 ............................................................................................................. 13
(四)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履行程序 ..................................................................................... 13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5
(一)持有人......................................................................................................................... 15
(二)持有人会议 ................................................................................................................. 15
(三)管理委员会 ................................................................................................................. 17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 20
(五)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 21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 2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2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22
(三)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 ......................................................................................... 22
九、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2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 23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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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 24
(四) 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 24
十、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6
(一)公司的权利 ................................................................................................................. 26
(二)公司的义务 ................................................................................................................. 2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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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文特指如下含义:
裕兴股份、公司、本公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划、本次员工持股计
计划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本计划草案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 持有人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裕兴股份股
标的股票
票
委托人 指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导意见》
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0 号:员工持股计
《信披备忘录》
划》
《公司章程》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管理办法》
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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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部分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
企业及员工价值的最大化;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
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
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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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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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并根
据“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
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
他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劳务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
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
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
对象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指导意见》规定的“以岗定股”原则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
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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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
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1,379.5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379.56 万份。本员
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已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3.64 元/股,拟认购股份数合计 379
万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参加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98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
计 5 人,累计认购约 72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 19.00%;其他员工累计
认购股份预计 307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 81.0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持股比
例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认购股份(万股) 比例% 认购份额(万份)
刘全 董事、总经理、董秘 25 6.60 91.00
朱益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 5.28 72.80
缪敬昌 副总经理 15 3.96 54.60
瞿红卿 监事会主席 8 2.11 29.12
姚炯 监事 4 1.05 14.5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2 19.00 262.08
(合计 5 人)
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 93 人) 307 81.00 1,117.48
合计 379 100.00 1,379.56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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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
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379.56 万元。参加员工应缴纳的资金总额为员
工认购的股数,按每股 3.64 元计算得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
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应按照认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
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
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告编号 2018-024、2018-025)。2018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33)。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 10.00 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不低于 400 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495,24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0%,最高成交价为 9.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2 元/股,回购股份平
均价格为 7.2791 元/股(含交易费用),成交总金额为 4,000.04 万元(含交易费
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379.56 万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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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来源为员工自筹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
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
宜。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及展期安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起
算;员工持股期限的前 12 个月内为本计划锁定期,锁定期内,本计划不得卖出
所持有的裕兴股份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分三批解锁。
第一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
入较 2018 年增长低于 12%的,出售此部分已解锁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公司以前述资金总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第二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
入较 2018 年增长低于 20%的,出售此部分已解锁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公司以前述资金总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第三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
入较 2018 年增长低于 30%的,出售此部分已解锁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公司以前述资金总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在满足如下“(三)其他禁
售规定”的前提下,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股票的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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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禁售规定
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履行程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定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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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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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公司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一)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按名下的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按名下的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购入至抛售股票期间的股利
和/或股息(如有);
(3)依法参加持有人大会并享有《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或《管理办法》另有规定
外,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本计划份额,亦不得申请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名下的计划份额,均视为持有人持有,持有人不得替他人代持份额;
(2)遵守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履行其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作出的全部承
诺,并按承诺出资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出资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出资;
(3)按名下的本计划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或有风险;
(4)按名下的本计划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时的
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
锁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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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其他
持有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
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提前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
资活动;
(4)决定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分配;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8)监管部门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选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
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
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网站公告、工作场所张贴通知或者其他方式,提交
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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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表决方式为书
面表决。
(2)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审议后进行表决,
并形成会议决议。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
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
的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
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
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三)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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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
会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一致。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对员工持股计
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不得违反《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员工持股计
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②标的股票购入及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③根据持有人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④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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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
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不定期召开,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
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
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7、代表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 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
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3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
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 3 日以前以当面告
知、电话、邮件、传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方可举行。管理委员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管理委员
会决议由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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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
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
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4、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的票数)。
15、管理委员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应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进行审议;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建仓期及存续期的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
解锁),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五)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
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
咨询等服务。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表决权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三)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且对员工持股计划造成重
大影响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提前终止,或者相关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与持股计
划等情形,且合并持有股份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 10%以上的;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
利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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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受让取得的公司已完成回
购的社会公众股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
经管理委员会、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
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5、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在依法扣除相关管理费、税费后,
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6、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
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7、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
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在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 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1、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或处置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对于员工被取消持股计划资格时已解锁部分的股票,由管理委员将其中归属
于被取消资格员工出资比例的份额处置,所得金额扣除相关税费后返还员工;对
于尚未解锁部分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总价=未解锁比例*min(被取消
资格员工初始出资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市值*员工出资比例),员工持股计划市值
由以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
算。
针对前款所述的收回份额,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
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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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收回的持有人份额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的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2、职务变更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
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持有人所持份额调整的情形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情形的,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
内的份额保持不变。持有人发生死亡情形的,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
份额享有,直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实现的收益部分亦由
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4、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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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
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董事会可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
其对应的份额按照本计划第九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如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相关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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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员工意
见。
(2)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设立江苏裕兴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协议书》。
(3)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7)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
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
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自股东大会通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过之日起每个月公告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
数量、比例等情况。
(11)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2、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间内持续聘用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
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3、关于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收益如何纳税按相关规定执行。持有人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收益税收政策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