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
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
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160,000 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
户至“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前 12 个月为锁定期(即 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26 日),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批解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达成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本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批股份将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解锁,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
总数的 40%,共 2,0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
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定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表决
权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