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1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新租赁准则下,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
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
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

                                   2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