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之续签协议》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之续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及七位股东刘全、韩伟嘉、张静、徐
鹏、陈静、朱益明、刘敏(以下简称“王建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委托方”)
与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街”或“受托方”)的通知,
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之续签协议》(以下简称《续签
协议》)。现将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票权委托事项概况

    2019 年 6 月 14 日,王建新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科技街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
协议》。出于通过引入政府战略联盟,突出和强化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指导和
支持,稳定公司股权结构和提升管理团队信心,保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长远
发展及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委托方将合计持有公司 83,674,250 股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98%,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予受托方行
使,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和 2019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续签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委托期限即将届满,经双方友好协商,王建新
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科技街就投票权委托事宜订立了《续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委托期限延长 24 个月,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本《续签协议》为《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补充,与《股东投票权委托


                                    1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

   1、《续签协议》的签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签署《续签协议》未改变王建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和科技街的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及所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仅延长《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委托期限。
   3、本次签署《续签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仍为王建新先生。

    四、备查文件

   1、王建新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科技街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之续签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