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4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证券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
同协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
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600
万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4.2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到期赎回价格为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60,000.00 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60,0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8,0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
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2、发行对象


                                    2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4 月 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 A 股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亦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1262 元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288,753,000 股,其中库存股 6,566,000 股,库存股不
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282,187,0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999,85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发
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登记、上市
等各项具体事宜。



                                      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