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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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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41,242,934.89 元 ,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76,462,939.36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39,417,237.54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23,941,723.75 元、按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3,941,723.75 元,加上母公司年
初未分配利润 616,776,653.90 元,减去 2020 年度已分配利润 47,066,739.00 元,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61,243,704.94 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753,000股为基数,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2.66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76,808,298.00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4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截止2021 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6,566,000股),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以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
份数为基数,并依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
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
大缺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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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
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事前同意,公司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2021 年度,公司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及代收电费的关联交易均履
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2 年度,公司拟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及代收电费服务是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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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范围内,单个理财
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其作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建立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劳动者与
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及员工价值的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
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
各种人才,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监事姚炯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
半数。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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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监事姚炯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
半数。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参加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
参加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
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监事姚炯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
半数。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544.8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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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银行承兑汇票周转,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
的操作流程,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单
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

   十六、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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