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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订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5 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4、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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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
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
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
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
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
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
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
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
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根
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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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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