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1-17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300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原粮库院内—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中心 12 层 1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 7 号 7 幢 I 区 170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 3528 号人济酒店 1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2023 年 0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裕兴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6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释义内容
北京人济 指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佳信 指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裕兴股份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人济、上海佳信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签署的《江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原粮库院内-1
法定代表人 章涛
注册资本 29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700234115D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的物业管
理;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服装鞋帽、
针纺织品、百货、工艺美术品;出租商业用房;项目投资;会议
服务;打字复印;水电维修;销售食品;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
营:住宿;洗浴;游泳健身;餐饮服务;洗涤衣物;零售卷烟、
经营范围 雪茄烟。(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1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10-20 至 2026-10-19
主要股东 章熠持股 80%,北京市人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0%
通讯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中心 12 层 1201
(二)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 7 号 7 幢 I 区 170 室
法定代表人 姜丽洁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186305661990
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商务信息咨询,
销售建材、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五金交电、机电设
经营范围
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1996-03-29 至 2036-03-28
主要股东 章熠持股 60%,沈爱平持股 40%
通讯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 3528 号人济酒店 1 号楼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一)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他国家或地 身份证号
住地
区的居留权
章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章涛 男 董事长、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章平镇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请见备查文件。
张洪宽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章楠真 女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沈小骏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章波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2
(二)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他国家或地 身份证号
住地
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经
姜丽洁 女 中国 上海 否
理 请见备查文件。
丁建华 男 监事 中国 上海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章熠先生持有北京人济 80%股权,章涛先生、沈爱
平女士和章熠先生通过北京市人济商贸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北京人济剩余
20%的股权。北京人济董事章熠先生持有上海佳信 60%股权;其母沈爱平女士持
有上海佳信 40%股权。章涛先生、沈爱平女士为章熠先生的父亲、母亲。北京人
济与上海佳信为一致行动人。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1】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 号》,以及《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北京人济、上海佳信和刘天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2022 年 12 月 8 日,刘天凛书面致函北京人济、上海佳信,就裕兴股份事宜,
解除与北京人济、上海佳信一致行动人关系;此外告知,铁岭经济开发区建新万
3
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金诺瑞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和 2022 年 12 月 6 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已不具备法人资格。
2022 年 12 月 9 日,北京人济、上海佳信书面致函刘天凛,确认与刘天凛解
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增加或者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
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股东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系因一致行
动关系解除引起。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人济持有上市公司 39,315,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3.62%(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13.84%);上
海佳信持有上市公司 9,83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41%(占公司剔除回购
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3.46%)。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人济、上海佳信作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1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3%(占公司
剔除回购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17.3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人济、上海佳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增减变动。
一致行动解除前 一致行动解除后
股东 占公司剔除回购 占公司剔除回购
股数数量(股) 账户内股份后的 股数数量(股) 账户内股份后的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北京人济合计持股 39,315,000 13.84% 39,315,000 13.84%
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315,000 13.84% 39,315,000 13.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上海佳信合计持股 9,833,400 3.46% 9,833,400 3.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33,400 3.46% 9,833,400 3.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股份被
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涛
2023 年 0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姜丽洁
2023 年 01 月 1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 上 市 公 司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经济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开发区童子河西路 8-8 号
股票简称 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 300305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原
义务人一
一名称 发集团有限公司 粮库院内—1
注册地
信 息 披 露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
义 务 人 二 郏一村 7 号 7 幢 I 区 170
二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室
增加 □ 减少 有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
不变,系解除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人济
数量变化 行动人
行动关系 与上海佳信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股东各自的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本次变动前,北京人济、上海佳信、刘天凛合计持有上市公
上市公司已发行 司 49,14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7.03%(占公司剔除回
股份比例 购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17.30%)。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变动后,北京人济及上海佳信与刘天凛不再为一致行动
务人拥有权益的 人。北京人济、上海佳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9,148,4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7.03%(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内股份后的
比例 股份总数的 17.3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
个月内继续增持
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8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涛
日期:2023 年 01 月 14 日
10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丽洁
日期:2023 年 01 月 1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