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新先生、刘全先生、朱益明先生回
避表决,经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同意,并
经独立董事发表无异议的意见后,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该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 2023 年将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向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索合成”)销
售聚酯薄膜,预计金额 1,200 万元(不含税),2022 年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608.25
万元(不含税)。
(2)公司向依索合成代收电费,预计金额 300 万元(不含税),2022 年发
生的交易金额为 203.20 万元(不含税)。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 销售聚酯 公平市场
依索合成 1,200 135.51 608.25
售商品 薄膜 定价原则
1
向关联人提 公平市场
依索合成 代收电费 300 43.12 203.20
供劳务 定价原则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营业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收入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2022 年 4
月 28 日
向关联人 销售聚酯
依索合成 608.25 1,200 0.33% -49.31% 公告编
销售商品 薄膜
号:
2022-027
2022 年 4
月 28 日
向关联人
依索合成 代收电费 203.20 300 0.11% -32.27% 公告编
提供劳务
号:
2022-027
公司与依索合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生产发展需要。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进行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充分预计,但受市场波动、客户需求、关联方生产经营
说明(如适用) 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使得实际结算金额与预计金额存
在差异。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已经发生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的说明(如适用)
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2
公司名称: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合欢路 51 号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Andreas Schindler
注册资本:547.53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691048106
经营范围:生产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含电气复合绝缘材料及其原材
料)、耐高温绝缘材料及绝缘成型件,分切加工绝缘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395.86 万元,净资产:
16,235.88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8.83 万元,净利润:1,946.75 万
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依索合成 25.67%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建新先生担任依索合成
副董事长。前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规定
的情形,依索合成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依索合成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
行,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向依索合成销售聚酯薄膜商品、代收电费金额分别约为
人民币 1,200 万元(不含税)、300 万元(不含税)。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
公平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
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依索合成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和用电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
依索合成是公司的下游客户之一,采购公司的产品作为原材料。
公司与依索合成经营场所相邻且同属于钟楼经济开发区水杉路 A15 地块,
受同一地块电力接口的限制,公司须先支付 A15 地块上所有企业发生的电费,
然后根据地块上其他企业实际使用的数据再与其结算电费。
公司与依索合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
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
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涉及
的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方的资信、承接能力做了审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
据和政策在行业内做了比较,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2022 年度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2 年度,公司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及代收电费的关联交易均
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
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2023 年度,公司拟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及代收电费服务是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裕兴股份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裕兴股份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审核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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