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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1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裕兴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旭骐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磊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审议了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议了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议了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6 日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股份
                                                          减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规范运
                                                                作等问题剖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受
                                             原材料价格波动以      保荐机构已提请
                                             及行业供需关系的      公司管理层关注
                                             变化的影响,实现      业绩下滑的情况
                                             营 业 收 入           及导致业绩下滑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186,596.81 万元,较   的因素,并积极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采取有效应对措
                                             36.69%,实现归属      施加以改善,同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时按照相关规定
                                             净利润 13,872.58 万   要求履行信息披
                                             元,较上年同期下      露义务。
                                             降 42.50%。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可转债发行时所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权委托时所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2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督导期内,影响重大合同
                                                      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
3、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大变化,公司重大合同均
                                                      正常履行,不存在无法履
                                                      行的重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旭骐              李 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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