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为江苏裕兴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裕兴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裕兴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 号)同意注册,裕 兴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6,000,000 张,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93,048.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91,006,951.83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出具 XYZH﹝2022﹞NJAA30412 号验资报 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91,006,951.83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590,532,349.07 1 减:销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1,559,768.1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85,165.37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该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 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 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 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已无余额并完成注销手续。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 2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使用自筹资金对项目进行先期投入,以保证项目正 常实施,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为人民币 305,448,395.19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 民 币 303,922,799.84 元 , 置 换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1,525,595.35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05,448,395.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22NJAA30440 号《江苏裕兴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 2.8 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于 2022 年 7 月投产,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912.21 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 12,000 万元节余 87.79 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支出的管理和控制,通过集 中采购等方法合理节省部分设备采购、安装成本,因此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 155.98 万元(已扣除销户手 续费)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XYZH/2023NJAA3F0053)。信永中和认为,裕兴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裕兴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裕兴股份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裕兴股份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裕兴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旭骐 李 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 5 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59,100.70 59,053.2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59,053.23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资 总 本 年 度 投 入 金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 目 达 本年度实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更 项 目 承 诺 投 资 额(1) 额 投入金额(2) 度 ( % ) (3) = 到 预 定 现的效益 到 预 计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含部分 总额 (2)/(1) 可 使 用 效益 资金投向 变更) 状 态 日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23 年 1.年产 5 亿平米高端 否 32,000.00 32,000.00 32,040.32 32,040.32 100.13 6 月 30 1,522.51 否 否 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 日 2.年产 2.8 万吨特种太 2022 年 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 否 12,000.00 12,000.00 11,912.21 11,912.21 99.27 7 月 31 60.24 否 否 生产线项目 日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000.00 15,100.70 15,100.70 15,100.70 1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00.00 59,100.70 59,053.23 59,053.23 - - 1,582.75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6 1、年产 5 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中第三条生产线受欧洲能源危机等因素的影响,设备供应商延期交货,导致安装、调试进度较 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年产 5 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变更。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年产 5 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中两条生产线分别于 2022 年 3 月、2022 年 6 月投产,年产 2.8 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 (分具体项目) 膜生产线项目于 2022 年 7 月投产,报告期内产能逐步释放;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 和电子材料用聚酯薄膜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因而未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0,544.8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年产 2.8 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于 2022 年 7 月投产,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912.21 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 12,000 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元节余 87.79 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支出的管理和控制,通过集中采购等方法合理节省部分设备采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购、安装成本,因此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 155.98 万元(已扣除销户手续费)全部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用途及去向 手续。 7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