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新先生主
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发布的公告。一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中
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扩建年产 25 万吨功能聚酯薄膜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项目建设内
容变更为“新建两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单条生产线年产 4 万吨聚酯薄膜,合计 8
万吨),与钟楼高新园(邹区镇)现有厂区的聚酯薄膜生产线一起达产后共形成
24.3 万吨薄膜产能,同时配套建设两条功能聚酯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变更
为 131,290.11 万元,项目效益测算内容变更为“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可新增年产
8 万吨高性能聚酯薄膜产能,公司兴隆厂区聚酯薄膜整体产能规模可达到年产
24.3 万吨。预计可新增年营业收入 9.82 亿元,净利润 1.4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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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会议就《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进
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86,625,900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
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
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86,626,740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
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
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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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扩建年产 25 万吨功能聚酯薄膜项目 126,415.23 5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44,415.23 7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
以置换。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
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
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 131,290.11 5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49,290.11 7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
以置换。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
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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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
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仍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结
合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同时根据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及信息,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结
合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同时根据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及信息,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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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结
合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同时根据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及信息,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结
合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同时根据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
务数据及信息,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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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
具体情况,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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