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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印章管理制度(2013年4月)2013-04-2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星股
份”)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
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子公司)印章(含中英文印章)、法
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报关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
印章、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1、公司(子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上报政府机关或相
关机构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及下发的各
类内部文件等。
    2、法定代表人印章: 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证书、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3、中英文印章:适用于签订产品进出口合同、涉外协议及以公司(子公司)
名义出具的针对境外机构或外国公司的证明和函件等。
    4、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鉴章,适用于公司
(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5、报关专用章:适用于办理各类产品进出口报关的公函、证明等。
    6、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7、部门用章: 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
于公司内部使用。
    8、董事会、监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监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
文件、函件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第四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
部门应填写《慈星股份印章刻制申请单》(见附表 1),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第五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1、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董事
长批准;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证券部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2、子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报关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的
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等的刻制,必须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
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上述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将依据
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
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做好《慈
星股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见附表 2 )。
    第八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章
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慈星股份印章废止申请单》(见附表 3),
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处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慈
星股份印章废止登记台帐》(见附表 4 ),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
容,经总经理审核后,印章作废,必要时要发布公章作废公告。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九条   公司(子公司)印章(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子公
司印章可由指定的子公司部门保管)、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
责保管;公司(子公司)财务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
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部保管;公司(子公司)合同
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由授权的相关业务人员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相关部门指定
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条   公司(子公司)各类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
范,建立印章使用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报告,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如遗失公司(子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
用章的必须登报声明。
    第十一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各领用部门和印章专管人员将无条件承
担该印章使用的一切责任,对因印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子公司)权益造成
损害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
专管人员的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
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其将印章管理情况作
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的移交手续办结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不得将其
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给他人。
    第十四条   印章专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慈星股份印章保管交接登记表》
(详见附件 5),并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
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的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
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印章专管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十六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造成民
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
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号码应保密。
    第十八条   用印的审批凭据由印章专管员留存,每一年度结束经整理后交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归档。


                         第四章 印章使用的审批
    第十九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公司各部门如需用印,应填写《慈
星股份用印申请表》(见附表 6),并依据以下审批流程办理: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由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审
核并签署意见,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用印。
    2、公司发文的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
的单位、数量用印。
    3、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批准权限,分层次审核后用印;重大合
同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规定审核,经公司(子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用印。
    4、公司(子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
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总经理核准后用印。
    5、公司(子公司)开具的介绍信、便函等,由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负责人批准用印;业务专用授权委托书由分管领导批准用印,其他授权委托书
由总经理批准后用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空白授权委托
书等文本上加盖印章。
    6、公司董事会用章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用印。
    7、公司监事会用章由监事会主席批准后用印。
    8、上述未规定事项的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由申请用章部门经理、分管领导
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用印。
    第二十条   公司各部门如需盖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应填写《慈星股份法定代
表人印章申请表》(见附表 7),经所在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
核后,提请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依日常工作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使用财务印章的,无
须经上述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司“部门用章”不对外使用,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
用印。
    第二十三条   公司(子公司)员工因私人事宜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子公
司)印章的,需征得总经理批准,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
律不予证明。
    第二十四条   除业务用章以外的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子公司),
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由用印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慈星股份印章外借申报表》(见
附件 8),标明印章名称、用途、借出时间、预计归还时间,经总经理批准。携
印章外出应两人以上同行。
    第二十五条   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公司办公室销毁。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建立《慈星股份用印登记台帐》(见附表 9),
该台帐应注明印章使用日期、部门、用印人、用途、用印数量和批准人等。


                            第五章 用印方法
    第二十七条   公司(子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子公司)全称上,
有日期的要骑年盖月,印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
章除外)。
    第二十八条   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并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
盖章。
    第二十九条   公司(子公司)电子传真可使用电子盖章,申请流程与以上印
章申请流程相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盖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参照
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
附表 1

           慈星股份印章刻制申请单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数量
印章全称                                印章字体
申请理由                   印鉴式样




印章留样




           审核                       批准
附表 2

                  慈星股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
序号     印章名    部 门        领用人       领章日期   归还日期
附表 3

                       慈星股份印章废止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 请 人
印章全称                          数     量
废止理由                          废止印章留样




申请部门经                        公司主管领
理审核签字                        导(或总经
                                  理办公室负
                                  责人)审批
                                  签字
总经理办公室执行记录
附表 4
                          慈星股份印章废止登记台帐
 序号    印章名   图 样               部 门          注销人   注销日期   备注
附件5
                         印章保管交接登记表

                                                     编号:
单位名称                      移交日期

印章名称



印 模




    印章保管与使用必须符合《印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概由保管人承担。




移交人(签名):         监交人(签名):        保管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人

备注
附表 6

             慈星股份用印申请表


日   期               申 请 人

申请部门              用章类型

用   途




申请部门领            授权领导审
导审批签字            批签字
附表 7

             慈星股份法定代表人印章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               部门
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盖章
                     签章选项
主要内容及
用途说明




部门经理
审批签字


总经理
审批签字


董事长批准
签字


备 注
附件8
                    印章外借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申请人                        随行人
申请理由


外借印章名称




批准人
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人签名
附表 9

                                  慈星股份用印登记台帐
序号     日 期   部 门   用印人     用 途                用印数量   批准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