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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4-06-10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16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10日下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00 时在浙江慈溪
市庵东工业区纬三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平范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人,所持股份
632,401,952股,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所持股份
632,399,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85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所持股
份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东所持股份数为632,399,952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632,399,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通过。
2、关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股东所持股份数为632,399,952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的表决结果:同意632,399,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胡琪律师、顾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