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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7-1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议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于聘任孙平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聘任孙平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事前认真查阅了提名程序、个人资料及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孙平范先生具备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同意聘任孙平范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方国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聘任方国听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事前认真查阅了提名程序、个人资料及公司董
事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方国听先生具备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同意聘任方国
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罗杰、邱妘、徐海平
                                                       201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