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的补充公告2014-08-26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对照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2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并定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在公司发布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时,未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对照表予以披露,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现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修订内容对照表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使用网络
投票系统: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
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
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
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
到或超过 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
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
境外上市;
(六)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采取网
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本公司住所地会议室。 为:本公司住所地会议室。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或其他方式为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按照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 的,视为出席。
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进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按照
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 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进
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
第四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四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五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
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
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 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
容。 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第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第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