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集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5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 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 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00 时在浙江慈溪市庵东工 业区纬三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平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622,676,016股,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 股份622,626,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6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 代表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2%%;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 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人, 代表股份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4%。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裕人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51,476,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8.2669%,其中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2 名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裕 人1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51,476,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8.2669%,其中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2 名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制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 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51,476,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8.2669%,其中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2 名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聘任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为客户提供信贷支持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 622,67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张利国律师、董一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