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宁波裕人投 大宗交易 2015年5月20日 15.74 30,000,000 3.74%
资有限公司
合计 大宗交易 2015年5月20日 15.74 30,000,000 3.74%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裕 合计 364,735,016 45.48% 334,735,016 41.74%
人投资 持有股份
有限公 其中:无限 91,183,754 11.37 61,183,754 7.63%
司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73,551,262 34.11 273,551,262 34.11
股份(高管
限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4,735,016股,截止
公告日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1.74%,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
3、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未在相关
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5年3月30日,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作为公司
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平范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股份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23%,即本次减
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