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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暨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15-06-04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暨
               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具体情
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宁波裕人投    大宗交易     2015年5月20日          15.74    30,000,000      3.74%
资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5年6月3日           19.80     6,600,000      0.82%


   合计                                                    36,600,000      4.56%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计
划自2015年5月15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74,00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裕               合计 364,735,016          45.48%    328,135,016        40.91%
人投资         持有股份
有限公       其中:无限      91,183,754        11.37%     54,583,754          6.81%
司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73,551,262        34.11%    273,551,262        34.11%
            股份(高管
            限售)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8,135,016股,截止
公告日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0.91%,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
       3、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未在相关
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5年3月30日,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作为公司
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平范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股票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慈星
股份有限公司“裕人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公司并于2015 年5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员
工持股计划获取股票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通
过协议、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
现将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截止 2015 年6月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大宗交易(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
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9.80元/股(价格为前一日收盘价的九折计算),购
买数量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的30%锁定期
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的30%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24个
月;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的40%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36个月。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