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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祥霞)2017-04-25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孟祥霞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6年度,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担任独
立董事后,出席公司董事会10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的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16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
使用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在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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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董事辞职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算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6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使用
剩余的超募资金、未有投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16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 2016 年 10 月 2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出售
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 2016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积极参与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6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2016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的
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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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 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7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
勉尽职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孟祥霞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