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以书面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