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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19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5日召开
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2,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6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2        08*****478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3        08*****859     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60     宁波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401     孙平范
   6        08*****88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7        08*****278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8        08*****862     宁波平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
 咨询联系人:戴斌琴
 咨询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电话:0574-63932266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