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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4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慈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公司监事会的职责。现将 2017 年度公司监
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每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
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裕人 2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核实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转让公司部分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
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永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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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都认真履行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或者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宁
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度及项目调整情
况进行了监督。鉴于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国内和国际形势和行业发展情况均
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
量及更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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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
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永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各项费用,优化产业基地布局,适
应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体竞争力,公司将转让位于原址宁波慈溪市庵东工业区
的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给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通
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不存在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
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截止2017年12
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18 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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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监事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经营,同时在后
续工作中将积极适应公司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从
而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
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稳健发展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