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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18 年实现净利润
44,329,584.20 元。同意公司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4,432,958.42 元,计提盈余
公积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5,189,569.92 元 。

    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2,000,000 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689,675,750.39 元 , 营 业 利 润
140,142,602.84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837,467.69 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489,640,492.19 元,母公司净资产为
3,968,334,855.78 元,总股本 802,000,000 股,每股净资产 4.95 元,净资产收
益率 3.41%,每股收益 0.17 元。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预计公司在 2019 年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预计比 2018 年上升 18.36%;
营业成本 133,700 万元,预计比 2018 年上升 26.33%;2019 年净利润 17,395 万
元,预计比 2018 年上升 33.34%。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目标是公司 2019 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
公司对 2019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严格按照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
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 亿元购买理财产
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
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应收
账款坏账核销。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减资不影响其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
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慈星香港仍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收购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紧邻公司的土地及
建筑物,规划建设集技术开发、产品生产、营销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制造产
业园,有利于把握制造业发展变革,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增强盈利能力。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收购杭州多义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收购杭州优
投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募投项目即将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