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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
业形象,拟向宁波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 1000 万元,自 2019 年起
分 5 年以货币资金形式捐赠给宁波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 200 万元人民币,
用于支持宁波大学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事业发展,就本次捐赠事
项公司拟与宁波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捐赠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理事长:薛维海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宁波大学安中大楼 1108 室
    注册资金:400 万
    业务范围: 奖励优秀教师、贫困学生,支持教学科研建设、人才引进。
    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循社会
主义道德,致力于加 强宁波大学与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国内外校友、各界
热心友好人士或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个人的联系与合作,多渠道筹集办学
资金,推动宁波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拟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捐赠总额:1000 万元人民币
    2、捐赠用途:该捐赠资金用于支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慈星智能产业
学院”建设,培养智能制造人才及奖教奖学;用于“慈星智能产业学院”场地租
赁、办公室及教室改造、实验室设备、水电费等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工程学院楼
建成后命名为“慈星”楼,以志纪念。
    3、捐赠支付:甲方向乙方分五年每年 200 万完成支付,第一年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以后四年每年于当年 10 月 30 日前汇入乙方指
定账户
    4、乙方收到捐赠款项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票据。
    5、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确保捐赠项目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2)如一方需要就捐赠向国家相关主管机关报批或备案,或者接受问询或
调查,该方应提前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应该配合该方提交相关数据或作其他配合。
    (3)甲方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履行捐赠项目交付义务,如甲方因自身情况
发生变化,需对捐赠事宜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四、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
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
有利于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内部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分五年向宁波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1000万元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