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12-3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慈星股份
股票代码:30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村(明州路 407 号)五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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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慈星股
份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慈星股份拥有权益。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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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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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慈星股份 指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裕人投资 指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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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村(明州路 407 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 孙平范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2561250341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0 年 8 月 11 日至 2030 年 8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软件研究、开发;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
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文具用品、
办公用品、包装材料、纸制品、工艺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产品、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家具、金属
材料、家用电器的零售和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孙平范先生 100%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孙平范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无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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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5,750,000股用于上市公司实施“裕人2号”员工持股计划,
占总股本的0.72%。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01月20日发行了“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裕人E1,债券代码:117071),债
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裕人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少47,530,475股,占总股本的
5.93%。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慈星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上
市公司股份5,750,000股用于上市公司“裕人2号”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
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
告》),占总股本的0.72%。2019年12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17裕人E1”
债券持有人行使换股权利导致减少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47,530,475股,占总股
本的5.93%,换股价格为5.25元/股。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累计减少上市公司股份53,280,475股,占总股本的6.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裕人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248,235,016 30.95 194,954,541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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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慈星股份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平范
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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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区滨海四路 708 号
股票简称 慈星股份 股票代码 300307
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石桥头村(明州路 407
名称 册地
号)五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1. 用于“裕人2号”员工持股计划 2.“17裕人E1”换股导致持股减少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披露前拥 有权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
的股份数 量及占 持股数量:248,235,016股;
上市公司 已发行 持股比例:30.95%
股份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总数:194,954,541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变动数量:53,280,475股
拥有权益 的股份
变动比例:6.64%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拟于 未来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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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继续减持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的权益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 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 或实际
控制人减 持时是
是□ 否√
否存在侵 害上市
公司和股 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
控制人减 持时是
否存在未 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解除公司 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 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孙平范
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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