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告部分内容有待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中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22日; 3、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科技工业园东科路38号硅谷动力2025科 技园A1栋2楼; 4、法定代表人:唐康守;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通用机 械设备、夹治具、五金配件、包装材料;维修:通用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8、中天自动化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91,874,944.05 56,265,807.82 利润总额 22,799,943.30 -6,449,955.56 净利润 21,441,364.76 -6,171,560.07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72,073,780.60 68,329,981.27 负债总额 140,850,600.80 58,958,681.02 净资产 31,223,179.80 9,371,300.25 注: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16日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为控股子公司在各合作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中天 自动化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 审批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措 施。 更正后: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中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22日; 3、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科技工业园东科路38号硅谷动力2025科 技园A1栋2楼; 4、法定代表人:唐康守;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通用机 械设备、夹治具、五金配件、包装材料;维修:通用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8、中天自动化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91,874,944.05 56,265,807.82 利润总额 22,799,943.30 -6,449,955.56 净利润 21,441,364.76 -6,171,560.07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72,073,780.60 68,329,981.27 负债总额 140,850,600.80 58,958,681.02 净资产 31,223,179.80 9,371,300.25 注: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天自动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51.00% 2 唐康守 22.53% 3 林桃荣 5.30% 4 陈芳 3.20% 5 张展豪 3.00% 6 庞庆忠 3.00% 7 李延仲 2.00% 8 李晓兵 1.90% 9 陈旺富 1.52% 10 刘湘晖 1.04% 11 唐自律 1.00% 12 陈功 1.00% 13 邓志云 1.00% 14 权旭升 1.00% 15 周黎明 1.00% 16 邹见芳 0.25% 17 陈顺文 0.25% 合计 100%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16日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为控股子公司在各合作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中天 自动化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 审批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同时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且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 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