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3:00 。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平范先生。 6、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 公司股份数 378,502,478 股,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77,830,4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111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672,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38%;委托独立 董事投票的股东 0 人,所持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8 人, 代表股份 1,142,9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425%。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65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3%;反对 842,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481%;反对842,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5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8,1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 3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7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488%;反对3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5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8,1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 3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7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488%;反对3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5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 的议案》: 总的表决结果: 同意377,830,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 672,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07%;反对672,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董一平律师、许桓铭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