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星股份”)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刘少林先生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本次涉及股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称 份数量(股)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浙江省宁波
刘少林 否 30,000,000 76.73% 3.84% 2021-1-12 2024-1-11 市中级人民 证券冻结
法院
合计 - 30,000,000 76.73% 3.84%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少林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刘少林 39,100,000 5.01% 30,000,000 76.73% 3.84%
合计 39,100,000 5.01% 30,000,000 76.73% 3.84%
3、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由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投资”)转让给刘少林先生的5.01%
慈星股份股权已于2020 年 9 月 8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在双方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中约定,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3个月内,刘少林应当将剩余的股
份转让价款支付至裕人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现因刘少林先生被上海市公安局刑
事拘留,其股权转让剩余款项尚未支付,故裕人投资申请财产保全,致其未支付
部分款项对应股权被法院冻结。
二、其他说明
(1)刘少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
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质押及被冻结情况,并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