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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
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未收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
理,予以核销。
    本次拟累计核销公司起诉法院裁定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坏账 16,643,348.39 元,
其他原因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坏账 428,501.31 元,总计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坏账
17,071,849.70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
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
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
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
款坏账核销。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