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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
工作,依法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服务。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
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应收
账款坏账核销。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
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
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